发表时间: 2025-11-28 10:00:00
作者: 珠海大横琴城市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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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、住建部等五部门
深化智慧城市发展,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
为进一步深化智慧城市发展、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,充分发挥数据赋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作用,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数据局、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自然资源部组织制定了《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》。
在构建城市智慧高效治理体系的相关部署中提出,要探索实施全流程数字化报建,推进建立地下管廊等数字档案,为城市智慧化管理夯实数据基础;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更新改造的相关部署中提出,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化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,推动城市燃气、供水、排水、供热、桥梁、隧道、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管理。
(来源:住建部官网)
温州
温州综合管廊管理办法11月施行
《温州市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聚焦规范温州市区地下综合管廊从规划、建设到运营管理的各环节,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《办法》首先明确了管理边界,首次将干线、支线、小型三类管廊统一纳入管理体系。其适用范围锁定市区,并要求各县(市)参照执行,形成了“市区先行、全域跟进”的推进策略,为未来在全市范围内编织一张高效、统一的地下管网奠定了基础。
破解资金难题,是激活管廊建设动力的关键。《办法》确立了“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规划引领、因地制宜、有偿使用、安全运行”六大原则,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其在投融资机制上的创新。它鼓励构建“政府+社会+管线单位”的多元共建模式,广泛吸纳社会资本,打破以往政府“单打独斗”的局面,为管廊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“活水”。
《办法》强调专项规划先行,并优先在重点区域推进建设,更立下“硬规矩”:新建城市道路必须依据规划同步建设管廊;在改、扩建道路及地下空间工程时,即便暂时无法同步建设,也必须为管廊预留“未来通道”,从源头上杜绝道路“反复开拉链”的乱象。
对于管线入廊,《办法》同样设置了严格门槛:凡在已建管廊并预留位置的区域内,所有管线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,必须“入住”管廊,实现“应入尽入”。
(来源: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)
汕尾
公开综合管廊(管沟)有偿使用指导意见
为规范汕尾市城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(管沟)的使用管理,建立健全有偿使用机制,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《汕尾市城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(管沟)有偿使用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有偿使用制度,入廊(沟)费主要用于弥补建设成本,日常维护费用于覆盖运行、维护及管理支出;提出有偿使用费标准由建设运营单位与管线单位协商确定,实行市场调节价;明确运营管理职责,建设运营单位负责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,管线单位负责所属管线的维护和日常管理,双方通过协议明确责任、权利、收费标准及滞纳金等事项,确保管廊及管线安全运行。
(来源: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)